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促进项目落地投产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杨办发〔2021〕13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成效,规范项目落地服务流程,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项目尽快建成投产达效,经研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总体思路
以“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为基本原则,协调打通入区项目落地建设的痛点、难点及堵点,实施“牵头协同、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优质服务。
二、组织机构
招商部门依照示范区招商项目入区程序,协助企业办结土地登记手续后移交区工信局(区产业投资促进局)。由区工信局牵头,成立由区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对企业“一对一”精准服务。
三、运行机制
(一)“一对一”专班制度。对投资落地的产业化项目,由区工信局(区产业投资促进局)牵头,一个项目成立一个专班,负责企业办理土地手续后的全程跟踪服务。
(二)建立企业服务专员制度。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协同推进落地项目的建设,逐项明确项目联系人,设立公开电话,接收项目单位反映的问题和各部门发现的问题,主动了解项目进展,解决存在的问题情况。
(三)定时会商制度。区工信局(区产业投资促进局)牵头每半个月召开落地项目推进碰头会,听取各成员单位情况汇报,集中会商存在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跟踪协调并约定办理时限,需要示范区和区级领导帮助解决的问题,由区工信局(区产业投资促进局)汇总报送区级主要领导协调解决。
四、主要流程及职责
工作专班成员按照其部门职能,主要从以下五个阶段开展服务:
(一)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职责
由区工信局(区产业投资促进局)协调,区自然资源局和行政审批局牵头,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多部门配合,指导建设单位上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资料。
区发改局: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区自然资源局:协助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含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区生态环境局:指导企业做好节能和环评工作。
区水务局:指导企业做好水土保持、取水、洪水影响评价等工作。
(二)施工许可阶段
由区工信局(区产业投资促进局)协调,区住建局人防办、抗震办、消防中心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通知书》、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人防工程项目审批、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证许可。
(三)项目建设阶段
由区工信局(区产业投资促进局)协调各镇(办)完成土地清表,协调新华水务、供电分局、华电公司、玉祥天然气公司、三大电信运营商等相关职能单位,按照入区协议约定为建设单位提供水、电、路、气、热、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保障项目顺利建设。
(四)竣工验收
项目按已批准的施工图和规划方案要求建成,施工单位已完成工程质量自检、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理单位已出具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单位经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并分别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并具备验收条件后,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申请,由区工信局(区产业投资促进局)协调,组织自来水、电力、供热、燃气、排水、通讯等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和业务工作实际,完成配套联合验收。再由区住建局组织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及专家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竣工规划、消防、环保、人防、档案进行竣工专业验收和竣工联合验收。
(五)政策兑现
项目建成投产(试运行、试投产)后,由区工信局对企业进行培育,对达到《入区协议书》要求的,由区工信局依照《入区协议书》及相关政策要求,向区财政局申请兑现企业优惠政策。
五、条件保障
(一)人员保障。为加强人员力量,更好履行产业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职能,为区产业投资促进局调入4名工作人员。
(二)经费保障。按项目入区协议,我区须为落地企业配套水、电、气、热、通信等基础设施,待入区企业向杨陵区缴纳城市基础配套费后,由区工信局(区产业投资促进局)申请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