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产业培育补贴政策(试行)(杨办发〔2021〕10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加快杨陵产业高地建设进程,聚焦我区产业发展弱项短板,按照区委区政府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部署,以创新驱动、产业发展为核心,在加大招商引资、强强联合的同时,注重成长性产业培育发展,通过加大资金扶持引导力度,鼓励各类机构入区转化科研成果,支持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增加投入,大力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构建产业集聚发展、高端引领突破的产业发展体系,制定如下产业培育补贴政策。
一、产业培育方向
围绕我区发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引领作用和全国唯一农业为主题的自贸区带动作用、落实“三区三高地”的国家定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争当时代弄潮儿,乘风破浪勇立潮头,抓创新、抓产业、抓载体、抓引领带动,重点引进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大力培育以下产业。
涉农领域:重点培育涉农产业,包括但不限于大健康、生命科学、
生物制药产业;农业农村文化产业;康养产业;高品质生活领域产业;
现代种业、特色精品果蔬;大力支持农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示范推广,支持智慧农业等社会化服务业,支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产业。
工业领域:重点培育生物医药、农产品深加工、智慧装备制造、绿色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企业科技研发、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
服务业:重点支持以产城融合综合体为主的楼宇经济产业;支持健康养老、农文旅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农业培训、检验检测、现代物流、新媒体等生产性科技服务业。
二、产业培育补贴方式
(一)补贴对象
杨陵区内新设立的科技研发平台、科研机构、产业培育中心等;区内注册、投资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现代农庄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区内注册且税务关系在我区的工业、商贸服务业企业。杨陵区在北上深等地设立的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入驻企业。
(二)加大产业培育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帮助企业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并每年设立不少于5000万元区级财政产业培育专项资金,重点针对培育类产业,按照补优不补全的原则,选产业、定项目,主要用于产业培育类项目的资本金注入和补贴。从本办法试行年度开始,杨陵区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加大产业培育力度。
三、产业培育补贴标准
(一)在我区注册创办,或在我区北上深等地协同创新发展中心的入驻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示范推广、农业新流通渠道、农业新媒体、农业标准、农业自贸服务业务等的平台机构及创新型企业,能够使我区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引领作用、落实“三区三高地”的国家定位,产业带动作用突出、成长性好的,原则上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财政资金补贴。
(二)对符合农业产业培育方向的农业投资建设类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加大对特色工业培育支持力度,对年度产值1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企业投资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改造的项目,可给予不超过企业投入的10%或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四)对符合产业培育方向,租赁区内厂房和办公楼宇的小微企业,可给予“三免两减半”的租金优惠政策。
(五)对符合产业培育方向的规上现代服务业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六)对未列入以上补贴范围及标准的,可专题研究确定。各类补贴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补贴程序。杨陵区产业培育补贴申报、兑现落实,由产业培育中心严格审核、评估效益,结合专项资金额度,择优、筛选、评比确定补贴名单和补贴金额,提交区委区政府研究,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兑现。
(二)补贴方式。除直接补贴外,可探索使用补贴券的形式进行补贴,确保补贴资金用于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注重政策协同发力。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推进政策联动,政策资源向产业培育倾斜。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技术水平先进、市场效益良好、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优质产业培育项目,在土地、金融、人才等要素供给方面优先保障。
(四)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调动各类媒体资源,做好我区产业培育过程当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企业(企业家)的宣传报道,讲好产业培育、创新创业的杨陵故事,为我区产业培育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