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片区国际农业创新港企业入驻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杨自贸管办发〔2019〕4号)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自贸片区发展,推动重点企业集聚,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现根据国际农业创新港实际,制定企业入驻优惠政策。

一、鼓励入驻企业类型

国际农业创新港主要招引外资企业、外贸企业、涉农企业总部、农业科技研发机构(企业)、国际培训机构或境外涉农工商业协会等外向型企业和机构、农业检测认证、工程咨询、法律服务以及人力资源培训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入驻。

二、企业申请优惠政策流程

(一)企业(机构)申请入驻国际农业创新港并享受优惠政策,需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杨凌国际农业创新港办公用房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机构)法人(负责人)及常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自贸办10个工作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入驻,并对同意入驻的企业(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和实际情况,确定办公用房的面积、位置及优惠政策。

(三)经双方同意,入驻企业(机构)与自贸办签订办公用房租房合同,并将优惠政策完整、清晰体现在合同中。同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各项费用。

三、入驻企业服务

自贸办将积极为入驻国际农业创新港的企业(机构)提供国际化、标准化的优质服务和定制化的深度服务,协助企业(机构)成长发展。包括并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支持辅导企业(机构)申请中省以及示范区、自贸区的项目支持和优惠政策;

(二)协助企业(机构)高管申请个人所得税返还等奖励政策;

(三)对企业(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协助办理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子女入园入学等事项;

(四)提供会议室、接待室和培训室等免费使用权限;

(五)协助指导国际贸易企业享受“出口退税”当日办结便利化服务。

四、房租优惠申请标准

符合自贸片区重点发展产业方向的,并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可在申请入驻创新港时同时申请享受房租减免优惠政策(享受房租减免原则上不超过500平方米)。

(一)年进出口额达3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

年进出口贸易额(万美元)

300-800

800-1200

1200-1500

1500

年房租减免比例

50%

65%

80%

100%

(二)年内实际到位外资2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

实际到位外资(万美元)

200-500

500-800

800-1000

1000

年房租减免比例

50%

65%

80%

100%

(三)新建项目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1亿元以上的涉农企业总部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1

2

3以上

年房租减免比例

50%

80%

100%

(四)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农业科技研发机构(企业)

年纳税额(万元)

100-300

300-500

500以上

年房租减免比例

50%

80%

100%

(五)从事国际培训的机构和企业

年培训人次

300-500

500-1000

1000以上

房租减免比例

50%

80%

100%

(六)研发类企业及机构、境外工商业协会等国际农业技术交流组织以及相关中介服务企业,根据企业科技水平、规模大小以及影响力等,单独确定租金减免政策。

五、附则

(一)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杨凌示范区自贸办负责解释。

(二)对文件未做规定的企业等组织的相关特殊优惠政策,可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并报管委会分管领导阅定。

 

附件:杨凌国际农业创新港办公用房申请表

 

 

 

附件:

杨凌国际农业创新港办公用房申请表

机构名称(盖章)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机构性质

 

注册资本

 

负责人(法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企业基本情况和主营业务

 

 

 

申请办公室面积和主要用途

 

 

 

申请租金优惠依据(选填)

 

 

 

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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